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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关于加强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 作者:     转贴自: 学报哲社版     点击数: 632     更新时间: 2020-01-09     文章录入: 陈净逾

 

关于加强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根据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和要求,以宣传、阐释和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我刊的重要任务,真正提高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努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

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宣传的全方位组稿工作,加强专项约稿,大量采用校内外研究与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优质稿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组稿约稿:向国内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知名学者约稿,同时继续争取校内外马克思主义学科作者的优质稿件;向马克思主义研究重要课题项目做专题组稿,争取发表课题组的最新研究成果;关注和参加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讨会,开展学术会议专题组稿。

做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选题策划,设置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长期性栏目。在每年出版的6期学报中推出4-6个专题研究专栏,同时确保每期都有马克思主义研究文章。选题和专栏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阐释、研究为重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6个研究方向。

加强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宣传的审稿工作,进一步明确审稿要求,规范审稿行为,严格执行“三审制”和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切实保证马克思主义研究论文的政治标准和学术质量。

加大责任编辑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宣传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责任编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引导编辑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好我刊的选题、组稿和编校工作。

(六)本规定自2018年9月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