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马登科 廖浩
摘 要:从案由制定时的确立标准以及它在实务中的运用看,案由与民事诉讼标的存在着若干关联。通过对案由意义的检讨,可以发现我国现行案由并不等同于诉讼标的,也就无法具备类似于诉讼标的之功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案由确定的标准——法律关系的认知发生了偏差。传统民法理论认为,法律关系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这种分类法在不同的诉的形态中有划分审理的对象——诉讼标的之作用。诉讼标的可以用于确定是否重复起诉、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故有必要以诉讼标的理论为依据,调整案由制度。
关键词:案由制度;诉讼标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