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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增发对象、目的与预案公告择时行为          
定向增发对象、目的与预案公告择时行为
[ 作者:     转贴自: 学报哲社版     点击数: 506     更新时间: 2017-04-01     文章录入: 廖哲平

 

定向增发对象、目的与预案公告择时行为

孙健1,吕璠2,佟岩3

(1.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北京100081;2. 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北京100081;

3.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定向增发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再融资的主流方式,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时机

选择对参与定向增发的各利益方有着深远的意义。通过考察2006—2015 年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

A 股上市公司预案公告择时行为,研究发现:(1)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倾向于选择较低预

案价格;以整体上市为目的的定向增发没有显著的择时行为。(2)大股东参与以项目融资为目的

的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择时行为更加明显。(3)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大股东认购比例

越大,择时动机越弱。(4)大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新股时,更倾向于降低预案价格。研究表明定向

增发预案公告择时行为受定向增发对象和目的的影响,这为上市公司、监管层以及投资者更好地

评估定向增发行为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大股东;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择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