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意识形态总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这表明意识形态的存在根基是特殊的。依据这一点,能够发现现代性意识形态始终发挥着确证市民社会之合法性的历史功能,即现代性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市民社会的理论表现。从市民社会批判视域出发,马克思紧紧抓住自由、平等和所有权这三个现代性意识形态要素,深刻剖析了作为自然权利的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和私人财产权的原则的本质规定性及其运动机理,揭示出市民社会的“反权利”本质,指明了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深层问题。这对于在理论上辨析现代性意识形态、在实践上提升意识形态应变能力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现代性意识形态;市民社会;自由;平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