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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所有制中的集体性产权:形成、特征与优化          
国家所有制中的集体性产权:形成、特征与优化
[ 作者:     转贴自: 学报哲社版     点击数: 66     更新时间: 2023-10-08     文章录入: 廖哲平

 

国家所有制中的集体性产权:

形成、特征与优化


吴宣恭a,b,娄澜b

厦门大学 a. 经济学院; b. 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国家所有制内部产权结构的调整,我国国有企业逐步转变为拥有国家赋予自主经营权利、承担应尽责任、获得相应局部经济利益的产权主体。由此,在原来产权高度集中的国家所有制内部,就形成了一种过去没有的、由企业分别拥有和实施的财产权利。它存在于国家所有制之中,且不同于集体所有制之类的独立所有制形式,但不同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集体在拥有份额上各有不同。国有企业内部形成的有集体差别的这种财产权利,可以称为国家所有制中的集体性产权。这种产权的存在没有改变企业全民所有的基本属性,其形成和运作过程具有附着性、有限性、排他性、可分解性、行为性和可变动性等特征。这种集体性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对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和国有企业全民属性发挥的影响利弊共存,必须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防止其过度扩大。因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集体性产权关系中基本当事人的行为,以坚守企业全民所有制属性为底线,把握好集体性产权的合理界限。


关键词:国家所有制;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集体性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