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配的国资监管体系是焕发国资国企新活力、激发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前提,其中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型国资监管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以2009—202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国有企业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能够显著提升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机制检验发现,国资监管体制改革通过强化企业创新动能、优化资源配置和抑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间接提升了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异质性分析表明,在所处省份市场化程度低的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中,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其新质生产力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研究结论为加快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型国资监管体制、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实证依据。
关键词
国资监管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