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社会发展基础之一是公众参与评价、反馈和监督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构建社会可持续发展程度与环境质量评价双因素解释框架,阐释中国居民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评价机制,并使用《中国统计年鉴》和2021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21)等数据,对该解释框架进行检验,研究发现:(1)公众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评价大致经历了下降到上升的过程,公众对中央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高于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2)公众对政府的环境治理期待越高,其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越低;居住地环境质量的提高和居民居住体验的改善会正向影响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而对居住地的环境风险感知会负向影响公众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3)短期内,人均GDP和人类可持续发展指数HSDI的提高对公众评价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有负向影响作用;而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收入、人均寿命的提高,并不能在短期内快速转化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基础和动力,政府环境治理的初步成效也不能快速提高公众的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研究表明,环境社会治理是一项长线工程,应注重维护推动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制度性框架。
关键词
绿色社会发展;环境质量评价;可持续发展指数;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