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并根据具体要求提出明确的落实措施。
(二)贯彻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编辑部主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主任分管保密工作,办公室行政人员任保密员,负责日常保密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会议,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开展保密自评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贯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审批程序,由编辑部主任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发布、宣传报道、学术论文发表、涉密及涉外活动、定密等保密审查,编辑部副主任担任信息发布审查员,办公室行政人员担任发布员,并做好审查审批记录的登记。
(四)审稿程序及相关档案是本单位的保密重点,单位全体成员应该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六)单位员工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七)按照《厦门大学保密工作奖惩规定》,对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为保密工作作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章制度的人员予以惩处。
(八)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